2008年,XX市老龄委按照省市推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要求,在本市“三项制度”办公室的具体正确的指导下,健全完善了部门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中新增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内容,经过学习动员,服务承诺、自检自查、整改提高几个阶段的工作,老龄部门掀起了学习四项制度的高潮,理顺了工作职能职责,规范了行政行为,改善了服务态度,行政效力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现将一年来“四项制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四项制度”实施以来,老龄委树立“大老龄观念”。坚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谋,利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宗旨。做到领导当楷模,机关做表率,基层树形象,全心全意为全市老年人服务。弘扬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助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有了全面的加强和发展。今年市老龄办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单位,并推荐到省人民政府进行表彰。
(一)、加强学习和领导,完善部门制度建设
按照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市老龄办首先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单位四项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综合科负责四项制度日常工作,并由综合科利用每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集中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法制的决定》,并要求干部职工自学《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并于7月25日对公开服务承诺事项进行了集中考试,全体干部职工都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通过学习,市老龄办在原来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健全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新增完善了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四项制度在单位形成一项长效机制。 (二)、搞好自检自查,认真履行服务承诺
依据“四项制度”、八条禁令、八项承诺及《公务员法》,在第二阶段的自检自查工作中,单位个人都写了书面材料,结合分管工作和岗位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学习心得都作了具体的分析,找准了下一步打算和整改的方向。老龄办认真开展了公开服务承诺的自检自查,并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上报到了市“三项办”。 为提高老龄部门自身素质,树立老龄部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公道正派、 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市老龄办制作了服务承诺公示牌,对单位职责、行政服务项目、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都作了公开承诺,并将牌子安放在单位门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搞好征求意见和整改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们在看到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应看到实施“四项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全市老龄干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和能力与担负的工作仍然有一些差距。老龄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现行法规政策与实际工作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问责及“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待进一步细化,老龄工作体制和运行方式与人口老龄化形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涉老部门多,有利大家争着管,无利大家都不管的现象仍存在。 四、2009年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行政问责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落实行政问责办法和“三项制度”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努力形成行政问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制定完善单位“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在明年的工作中,结合自检自查,征求意见,找准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出实施意见。召开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县(区)老龄办及市直涉老部门、部分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四项制度”长效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一要突出问 责重点,二要增强问责时效,三要提高问责质量。(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政府问责四项制度长效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和行政问责工作结合起来,规范政务工作,以保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拓宽行政问责渠道,老龄委成员单位建立联系机制,主动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增强问责事项的来源渠道、尽量使该受到问责的事项和行为得到及时问责,
(六)、在市“三项办”的具体指导下,尽量使问责的事项和行为得到及时问责,做到早安排、早部署,认真完成各个时段的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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