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信息报 老翁杀死儿子被判刑 聋哑儿媳获执行救助 本报讯 (记者李子映 )“谢谢法官,谢谢法院的特困救助制度。”前日下午,接过法官递过来的3000元救助款,聋哑人张女士之父连声说。 这是马龙县人民法院当天下午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活动中的一幕。 2004年7月28日,马龙县王家庄镇庄朗村身有残疾的刘朝兴(今年78岁)的残疾儿子,向刘朝兴要钱遭到拒绝后发生争吵,儿子竟随手抄起地上一块角铁欲打老人,气愤的老人急忙拿起木凳丢在儿子头上。随后,老人又从骂骂咧咧的儿子手上抢过角铁,边骂边连着猛砸儿子。见儿子呼吸发生困难,吓慌了的老人才报了警。随后,儿子被民警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马龙县人民法院审理后,鉴于本案因家庭矛盾引起、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该案的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等实际,以故意伤害罪改判刘朝兴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之妻,同样是聋哑人的张女士和年幼女儿小颖因生活十分困难,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附带民事赔偿款。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且除了其居住的房子外没有其他财产,也没有其他收入和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经承办人员多次努力而一直无果,执行工作限入困境。 今年2月4日,马龙县财政拨付启动资金10万元并在县民政部门设立涉诉特困执行救助专户。经当事人张女士母女等8户涉诉特困申请人的申请,经严格的审核,马龙县民政局批准对张女士等8户12人发放救助金共1.9万元,其中发给张女士母女救助款3000元。 (责任编辑:肖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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