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了一口刺狗主人九刀 新建县厨师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本报讯吴云、邓宜伟、记者方方报道:因为在工作期间被餐馆老板养的狗咬了一口,向雇主讨要医药费又被拒绝,为报复老板,该厨师在辞职后携带水果刀,来到餐馆内连刺餐馆老板9刀。 23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厨师邓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陆某经济损失5.96万元。 新建人邓某原是陆某经营的赣江野生鱼馆的厨师。邓某有一次在做菜时,突然被陆某养的狗咬伤,为此他找到陆某,要求陆某给他医药费,遭到拒绝。邓某为此怀恨在心,还辞掉了野生鱼馆的厨师工作。2006年4月3日晚8时许,邓某来到野生鱼馆,刚好在门口碰见陆某。邓某当即给陆某递上一根香烟,趁陆点烟之机,突然从身上抽出早已准备好的一把水果刀,向陆某腹部、胸部和手上连刺9刀。见陆某倒在血泊中,邓某撒腿就跑,被围观群众抓获。经鉴定,陆某为重伤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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