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找人冒充自己成功办离婚 男子质疑婚管所马虎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伊言报道:老婆提出离婚,他还没同意,老婆竟偷偷从家里拿走户口本、身份证,找来另一男子冒充他去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所,办了离婚证。 昨日,遭遇此事的仙桃市西流河镇男子彭某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彭某介绍,老婆王某去年12月底从西流河镇到仙桃城区打工,10天后回家称已和其他男子好上,要求与他离婚。由于相关事宜并未协商妥当,他当时没有同意。次日,王某便离开了家,此后再也没回来。 今年2月10日,王某的表姐来到彭家,送来一本离婚证和盖了失效公章的结婚证,彭某才知道老婆已背着他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期间,彭某发现放在房间衣箱里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被人翻走了,还曾到当地派出所登记补办户口本、身份证。 在彭某出示的离婚证上,记者看到,登记日期为2月4日。彭说,他当天在自家附近一个米厂等搬运的活干,不知道王某找谁一起去拿的离婚证。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随彭某前往仙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所。在二楼的离婚登记处,一位女工作人员称,男女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2张登记照即可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当事人双方到场。 关于彭某被人冒充办了离婚之事,该工作人员称,每天都有不少人前去办理离婚手续,只要双方协商好了,证件齐全,就可以当场拿到离婚证。彭某质疑:“难道不仔细核对持证人是否与本人符合,就发离婚证吗?工作人员也太大意了!”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对青年男女办离婚手续,工作人员也并未认真核对证件。 针对彭某的质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所负责人说,根据我国现行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形式,婚姻登记员对离婚人员实行的是形式审核,并非实质审核。该所法律顾问毛某表示,如果彭某当时确实未到场,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离婚登记。 记者从相关法律人士处了解到,王某找人冒充彭某办离婚证,其离婚行为是无效的,彭某可提请行政复议,请求民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撤销离婚登记的行政行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王某已与他人领取结婚证,彭某可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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