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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管团伙作案一年偷电40万度首犯被判10年

作者:佚名 日期:2009年03月06日 来源:贵州都市报 人气:

  小区物管一年偷电40万度

  系我省首起团伙窃电案,相关责任人被判刑

  金黔在线讯 3月5日贵阳供电局向媒体通报,贵阳市达兴花园小区东达物业管理公司通过私自拆封小区总电表,将用电读数拨小等手段盗窃电,仅2008年一年就“吃”掉40多万度电,让国家电力资源蒙受损失18万余元。

  据介绍,2008年4月8日,贵阳供电局工作人员在贵阳市东山达兴花园进行线损清理工作时,发现小区总电表封印有拆动的迹象。贵阳供电局用电检查大队经过细致检查后,发现达兴花园47块分电表读数总和与小区总表用电度数不符,竟相差40多万度。按照普通居民用电0.4556元/度计算,这笔费用竟高达187965.07元。小区居民2000多户,那么2008年每户平均窃电20多度。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贵供用电稽查大队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9年1月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原贵阳市东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崔志强、原东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周清辉、李大举自2002年以来,对所管辖的贵阳市东山小区达兴花园内40栋楼部分电表多次采用将电度数拨小、伪造供电局计量装置封印使总表脱钩等违法手段盗窃国家电能,仅2008年一年非法占有国家电能40多万千瓦时,价值187965.07元,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并依法判处崔志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处罚金10000元;周清辉、李大举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贵阳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贵阳市“达兴花园”物管窃电案为我省第一起单位集体窃电案,涉案金额高达187965.07元,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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