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 因酒后到法院闹事,陕西洋县一镇干部被司法拘留,并在警车前后“押解”下戴着手铐走了1000米去看守所。此事引来众多群众围观,有人认为“游街”太伤人自尊。
4日下午,洋县磨子桥镇政府干部王鹏和父亲到县人民法院找纪检组长齐仕乔谈官司的事。 此前,王鹏的父亲与堂兄弟因房屋的通行巷道问题发生多次纠纷,并于2001年诉至法院。 经县法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几次审理,双方均不服。去年9月,县法院又一次对此案进行判决,但双方同样不服又上诉至中院,目前此事还在审理程序中。 尽管终审判决未下来,但作为父亲的代理人,王鹏认为县法院判决不公。他几次到法院“讲理”。齐仕乔事后接受采访时说,这次王鹏一进屋,就带着酒气,从早上一直说到下午5点多。无奈之下,齐仕乔打电话找来两名法警,法警将王鹏带走,要求他离开法院。 然而,一法警下班走出单位大门时被王鹏纠缠。得知情况后,法院一名副院长及法警队长赶到,将王鹏又带回法院。法院院长周晓平说,在此期间,磨子桥镇的领导也赶过来劝说,但没有效果。他们把当时的情形拍照并录了下来。 5日上午,法院对此进行了研究,决定对王鹏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并将此通报磨子桥镇领导,将王鹏叫到法院。于是,洋县的很多群众看到了这样一幕:王鹏戴着手铐徒步行走,前有警车开道,后有警车压阵。从法院到看守所,大约1000米。有群众认为,这分明就是在“游街”。不管这个人犯了什么法,也不能伤害他的尊严。 法院有关人员却解释说:“去看守所的人比较多,有法警、法院的工作人员等,车坐不下。”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马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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