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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患肺炎医院输液时身亡卫生局介入调查图

作者:佚名 日期:2009年03月14日 来源:重庆商报 人气:
女子患肺炎医院输液时身亡卫生局介入调查图
  昨日,渝北,悲痛欲绝的死者亲属守在医院门前 记者 张路桥 摄

  前晚,到主城打工的合川女子王宗琼被渝北区人民医院查出患有肺炎,在输液过程中突然病重,院方全力抢救十余分钟后,王宗琼仍不幸身亡。昨日,该院表示愿在尸检后承担相应责任,目前渝北区卫生局已介入调查。

  家属:患者输液过程中死亡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在渝北区人民医院看到,死者王宗琼的近十名家属在医院门口焦急徘徊,希望医院能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医院说我三妹患了肺炎,发现突然病重后,抢救了十多分钟就死了。”王宗琼的大姐王宗素说,三妹今年45岁,跟随丈夫在主城打工。前日下午5点多钟,刚下班回到家的三妹突然觉得背痛,医院检查后称她患有肺炎。王宗琼说,三妹从当晚8点半开始输液,但背却越来越痛。当晚10点15分左右,三妹因剧痛出现呕吐,其丈夫赶紧通知医生抢救。王宗素说,医生将三妹推进抢救室抢救了十多分钟,三妹就死了。

  医院:尸检后愿担相应责任

  该院医教科相关人士说,王宗琼入院后,值班医生是根据照片结果作出她患有肺炎的诊断。由于体征上没有背痛的表现,主治医生按照正常的程序对病人进行了输液治疗。该人士说,按照相关规定,病人死亡后应立即送往太平间。死者家属陪伴死者遗体在抢救室逗留了12个小时后,医院才向两路派出所求援,然后派人将死者尸体送往两路殡仪馆。

  “肺炎入院为什么会突然死亡?”该人士称,病人是在本身有其他病症影响下才突然死亡的。该院对此做出了三种推断:一是肺栓塞;二是心肌梗塞;三是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子破裂出血。他说,其中第三种的可能性最大。该人士表示,医院希望得到死者家属同意对死者进行尸检,根据医学检验的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卫生局:医院抢救尽心尽力

  渝北区卫生局医政科罗姓工作人员说,事发后,渝北区卫生局、市急救中心曹主任对病人的病历、医院治疗记录、相关器材和药品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初步认定医院对王宗琼的抢救尽职尽责,基本不存在责任。他表示,医院、渝北区相关部门正在与死者家属进行积极协商,希望能尽快圆满解决此事。

  见习记者吴琦

  老太诊所输液意外身亡

  本报讯(记者王珏杨玥)昨日,一名家住石桥铺的七旬老太到辖区一家小诊所输液治疗咳嗽,谁料在输液过程中,老太竟意外身亡。目前,老太家人正就赔偿问题与诊所医生进行协商。

  据了解,不幸身亡的老太今年70余岁。据老太的家属说,从前日开始,老人就因咳嗽到位于所住居民区内的这家小诊所看病,诊所医生随后为老太输了“头孢”。昨日中午,老太再次来到该诊所继续输液治疗。“没想到老人家却出了意外!”老太的家属介绍,昨日中午12点过,诊所医生发现老太在输液时昏迷后,立即拨打了120。当120医生赶到现场并对老太进行抢救后,宣布老太已身亡。昨日下午,记者在出事的小诊所内并未见到行医执照等相关证照。

  目前,石桥铺派出所和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卫生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提醒

  遇此类事故

  可起诉索赔

  市卫生局医政处昨日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条例,卫生监管部门对其辖区内的诊所进行审批和监管。而且凡医生都要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以及在合法的医疗机构行医的证明,缺一不可。

  如果有家人不幸遭遇此类事故,市民可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展开调查,或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王珏杨玥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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