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元用右手摸摸自己的脑袋,低声回答法官:“我就是没钱,当时一看大人还昏迷着,小孩又有并发症,脑袋一下就蒙了,才把孩子抛弃了。”抛弃孩子已涉嫌犯遗弃罪,今天上午9时,陈志元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审。
“陈志元是个很不负责任的人,他已经离过两次婚,都不给孩子抚养费,是个很不负责任的人,我早知道他不会要这个孩子。 ”女婴的母亲朱某作出如此评价。2008年9月25日,朱某因实施了剖腹产手术,昏迷至26日才苏醒,醒来后,不知道孩子的情况,听说陈志元将孩子抱走去了儿童医院,便没再多问。直至2008年10月1日,她听说陈志元被民警抓获,才知道孩子被扔在了山里已经死亡。 陈志元到北京务工将近10年了,他辩称自己其实很想抚养女婴,只是形势所迫才不得不抛弃孩子。陈志元说:“事发时,朱某怀孕刚7个月,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时高血压240,非常危险。医生问保大的还是保小的,我就说保大的。”陈志元说,送朱某去医院的钱,还是他从朋友那儿紧急借的1000元,孩子出生后,他看着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朱某,再听着医生说要把孩子转院做特别护理,觉得自己实在没钱继续负担下去,于是,他把孩子用朱某的衣服包着,遗弃在石景山区福寿岭附近的山腰上。 上午10时,本想出庭作证的朱某,在法庭外徘徊许久,等到法官叫她进法庭时,却又临时拒绝作证,并匆匆离去。(记者杨昌平) (来源: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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