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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下发通知重新核定旅游门票价格

作者:佚名 日期:2008年11月14日 来源:不详 人气:
  昨天,省发改委会同我省财政、旅游等9个部门下发通知,将利用1年的时间对全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整顿和规范,整治游览参观点虚高标价,高额回扣、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省价格主管部门还将全面清理门票价格,重新核定门票价格,整顿景区内园中园收费,纠正越权定价的行为。
  
   通知规定,我省游览参观点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离退休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费。游览参观点对1.2米以下的儿童和70周岁以上老人免收门票。学生、未成年人、60岁至70周岁老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实行50%优惠。
  
   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游览参观点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教职人员、工作人员,同属该宗教的教职人员,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同一宗教信教群众和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
  
   游览参观点对旅行社等团队购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30%。
  
   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我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及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应向社会免费开放,城市休闲公园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对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个别景区经批准实行低票价,并拟定实行免费开放的具体时间。各市、县免费开放公益性游览参观点的方案要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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