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登录中心 | | 网络导航
logo 来海南旅游咨询 海南旅游 预订海南酒店 自驾租车 海南高尔夫 问路订房就请拔打海南旅游百事通  全天24小时为您守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导航页为首页
内容页为首页
当前位置:南国风 >> 理财相关 >> 财经新闻 >> 浏览文章

二手房营业税新政明起执行 优惠时间维持一年

作者:佚名 日期:2008年12月31日 来源:不详 人气:
  晨报讯 (记者 邢飞) 对于备受关注的楼市新政细则,财政部、国税总局昨天下发通知作出明确说明。通知指出,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将从明年元旦起实施。

  今年12月份,国务院下发通知,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规定,楼市新政执行时间一年,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知同时指出,新政执行中涉及的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均按照此前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

  据悉,营业税税率占到了房屋总价的5.5%,在二手房交易费用中营业税所占份额最大。业内人士表示,相信二手房营业税执行细则出台后,低迷的二手房交易情况会有明显改善。

email:lifat@yeah.net| QQ:_3000_99**61 T先生
  服务指南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南国风网站的版权信息:保留所有权力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琼ICP备15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