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交通厅获悉,为保障春节期间海南省的旅游运力,该厅规定2009年春运期间全省旅游客车一律不得从事跨省包车业务,各运管机构不得给予旅游车发放省际包车牌。
据介绍,海南省交通部门将严厉查处旅游车经营者以车辆报停为名私下承揽客运业务。春运期间,由省道路运输局运管科负责将办理报停的旅游车车牌号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各市县运管机构稽查工作负责人,重点加强对报停车辆的检查。 春运期间,除确有安全技术故障外,海南省内旅游车原则上一律不准报停。确因安全技术故障需要报停检修3天(含)以上的,由旅游客运企业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运管科申请办理报停手续,并交回该车营运牌证,事后凭机动车检修企业出具的正规、有效检修清单和费用发票领回牌证,恢复营运。如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停手续或事后无法提供正规、有效检修清单和费用发票的,视为虚假报停,将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有关“擅自脱班”等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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