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峨眉山市桂花桥镇发生一起狗伤人事件,18岁少女小进遭到一只狗残忍追咬达10多分钟之久,全身27处受伤。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只狗竟咬掉了小进左侧的乳头,致其十级伤残。而狗的主人又恰恰是小进的姑父。
这场意外事件让亲情反目,小进的救治也受到阻碍。无奈之下,小进一纸诉状将姑父和工地负责人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法院已经多次开庭审理并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今日法院将再次组织调解,若不成功将于19日宣判 此案。
去年6月20日下午4时许,小进放学后像往常一样去姑父看管的建筑工地取停放在那里的自行车。“当我进去时,车子被姑父锁在另一间屋里,我放好东西转身出来,看守库房的狼狗一下冲到我的后面,咬了我第一口,刚刚弯下腰去捡石头,它就咬我背一口,我一站起来它又咬我的前面。”说起当时的情况,小进仍是全身颤抖。当天,恶狗对小进疯狂撕咬,造成其双上肢、双手、双下肢、背部、胸部等全身27处被咬伤,左乳头被咬掉。后经乐山科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之后,小进的妈妈找到了小进的姑父吕老汉,要求对狼狗看管不严、导致伤人后果的吕老汉及建筑工地共同承担小进的医护费用,然而双方多次谈判均不欢而散。去年12月,无奈之下小进一纸诉状将姑父吕老汉及其建筑工地老板同时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承担伤残医疗费、手术费、营养费、务工补贴等各类费用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