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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索取“分手费”被女友勒死

作者:佚名 日期:2009年02月15日 来源:京华时报 人气:

  男子索“分手费”被女友勒死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通讯员李佳)发现男友已有家室后,翟某提出分手。不想男友刘先生却提出了“必须给一笔分手费”的要求。商谈不成后,翟某与男友发生厮打,并在哥哥的帮助下,用包带将对方勒死。 近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翟某和哥哥在市一中院受审。

  翟某今年22岁,河北人;他的哥哥29岁,是北京一家公司的职员。

  检方指控,2008年6月10日下午,在被害人刘先生的车内,翟某和哥哥与刘发生争执。双方开始厮打后,翟某用自己的手包带猛勒刘先生颈部;在此过程中,她的哥哥下车阻止路人上前救助。最终,刘先生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我勒死了他。”庭审中,翟某一口承认检方的指控。她说,刘先生原来曾经营一家饭馆,因为和朋友经常到该饭馆吃饭,她认识了刘先生。此后,刘先生约她去参加一朋友的聚会,被灌多了酒后,她与刘发生了关系。随后,两人谈起恋爱并同居。交往一段时间后,翟某发现刘先生不是真心对自己,并从侧面得知刘先生已娶妻生子。

  2008年6月10日,决定分手的她,约了哥哥一起和刘先生谈判。上了刘先生的车后,他们三人就分手问题发生了争吵。其间,刘先生提出,“如果分手必须给自己1万元‘分手费’,否则就要兄妹二人的“好看’”。激动之下,翟某和刘先生厮打起来,并将刘先生勒死。此时,翟某的哥哥则下车给家人打电话,并阻拦路人施救。事发后,两人投案自首。

  庭审中,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刘先生的妻子出庭参加诉讼,她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在内的6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

  当日,法院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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