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局长处理物资 八年诈骗300多万 从2000年开始,绵阳籍男子王晓明与其同伙流窜全国各地,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处理扣押的猪肉、钢材、木材等物资,先后作案10余起,8年间敛财近300余万元。经过200多个日夜的侦破,近日,该团伙14名成员全被成华区公安分局抓获。 aaabbb.com 案情回放 存折在手 账上的钱蒸发了 去年3月26日上午,一名30多岁的妇女焦急地在猛追湾某银行门口徘徊,频繁地拨打电话,拨打未果,妇女便独自进入银行。“天啊,钱怎么不见了!”10分钟后,银行大厅内传出一声惊呼,妇女拿着一张存折,目瞪口呆地站在柜台前。“遭了,被骗了!”回过神来后,妇女立即前往猛追湾派出所报案。 原来,该妇女名叫李学秀,去年3月23日,她通过中间人认识了两名自称在某法院工作的男子。两男子称,其所在法院有批生猪要处理,愿意通过朋友关系低价卖给李学秀。随后,两人将李学秀约到某法院旁一茶铺内详谈。 商谈中,一位自称某执法局局长的王姓男子称,为证明李学秀有经济能力做这笔生意,要求她到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资金,为避免意外,存入资金后将银行卡销毁,只留存折。李学秀点头同意,并往账上存入了18万元。“王局长”当着她的面将银行卡销毁。 立案侦查 数起相似案例 指向同一团伙 “很明显银行卡在销毁时被调包了。”听完李学秀的讲述,民警发现,此案与2007年圣灯辖区一起“钢瓶诈骗案”的作案手法类似,而且李学秀描述的疑犯体貌特征也与“钢瓶诈骗案”的疑犯相似。“难道这两起案件有关联?”成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将两案并案侦查。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此类案件近期在成都市频繁发生,均是有人冒充法院执行局局长,以处理扣押物资为名,要求受害人往银行卡内存入保证金,在窥探到密码后趁受害人不备将卡掉包后取走存款。 根据掌握的线索,结合受害人辨认和银行提款视频资料,案侦人员锁定54岁的绵阳籍男子王晓明正是冒充“王局长”的犯罪嫌疑人。 “局长”身份揭晓 曾因诈骗入狱 这个王晓明为何方神圣?专案组多次赶赴绵阳核实了其身份并陆续摸清其活动规律及同案情况。 王晓明最初在绵阳做装卸工,可嫌工作辛苦收入又低,没干多久就辞职了。闲散几年后,王晓明认识了与其性格相似的詹光华。两人结伴前往上海、广州等地做生意,均以失败告终,但两人有了一个相同的想法——“打工、做生意,还不如骗来得快。”两人一合计,决定以“撞货”敛财,即以做生意为由,骗取对方信任后迅速卷货走人。1993年,两人因诈骗在广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判8年有期徒刑。 2000年,两人出狱后重操旧业,并网络了几名社会闲散人员,流窜全国作案。之后流窜到成都,开始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实施诈骗。 一网打尽 8年流窜 涉案达300余万 去年6月3日晚,专案组获取王晓明将返回成都的线索,并连夜制定了抓捕计划。经过数小时的布控守候,次日17时许,在牛沙便道一茶铺内,王晓明、詹光华被挡获。“的确是靠调包银行卡窃取钱财的。”很快,王晓明交代了诈骗李学秀18万元的犯罪事实。 根据王晓明的交代,专案组很快将另外12名团伙成员悉数挡获。经审讯,该团伙供认了从2000年至去年上半年,8年间流窜成都、重庆、湖南、深圳、天津等地,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实施诈骗10余起,涉案金额3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天上不会掉馅饼。”成华区公安分局提醒市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可能以私人名义处理扣押物资,同时注意妥善保管自身财物和身份信息不外泄,不要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成公宣 早报实习记者 张燕 记者 肖蜀韵 方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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