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办理身份证不成放火烧派出所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中安在线讯 (通讯员:英剑) 日前,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洪玉海被该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洪玉海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洪玉海系患有精神分裂症精神病人,因洪玉海到该县某乡镇派出所要求办理身份证,手续不齐,派出所未予办理。犯有精神疾病的洪玉海认为是该所的工作人员故意刁难。2008年7月11日下午,携带火柴、纸片等物到该所户籍室,将纸片倒在户籍室的后门并点燃纸后没有燃起来。当晚10时许,洪玉海又拎一袋纸来到户籍室后门并点燃纸片,引起户籍室燃烧,造成直接损失8000多元。 因被告人在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依法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颍上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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