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大学生善于思考,善于钻研,发现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为更好地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活动实施有关办法
(一)团队组建办法:
1、团队成员必须为我院在读学生。
2、学院组队:从各专业各年级的报名学生中择优选拔确定团队成员。
3、系组队
(1)由系自行选拔优秀学生进行组队。具体形式及团队数量由各系视具体情况确定。
(2)各社会实践团队均应有随队指导老师一名。指导老师为校内老师,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须在老师指导下开展。
4、学生团体组队
每个学生团体(艺术团、社团、其他学生组织等)最多组建2支社会实践队伍,每队应有一名随队指导老师。
(二)学院重点团队申报办法:
1、社会实践活动大致可分为理论学习实践类;学术科技实践类;社会调查研究类;志愿者服务类;环保公益类等几个方面。
2、为了在活动中更好地指导实践,申报团队需根据活动课题、自身特点和专业情况,拟订实践方案。将活动类别、主题、内容、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等内容详细填写在《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团队申报书》中。并认真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材料。
3、申报课题提倡以下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并积极为“挑战杯”作有关准备;
(2)与当前社会经济、政治、社会热点相结合;
(3)有明确、科学的课题项目;
(4)社会影响大,对当地社会、经济起重大促进作用的实践项目。
(三)重点团队审核办法:
由院团委组成评审小组,参照以下原则,对各团队的申报书、方案进行审定。
1、符合组队原则。
2、团队方案合理,详细、周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确保安全。
3、实践课题可行,立意积极,内容有创新性。
4、实践目的明确,预期成果能按时保质完成。
5、经费预算合理。
6、鼓励实践团队积极向社会争取支持。
(四)团队实践过程管理办法:
1、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形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2、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应在带队老师的带领和指导下开展活动。团队成员应服从团队的安排和要求,不得擅自行动,队员如因特殊情况退出实践活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核实同意,报团委实践中心批准后方可离开团队。
3、合理使用经费,明确帐目。
4、各团队要与院系团组织和校团委保持紧密联系,并确保信息畅通。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5、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应严格按照实践计划,将实践活动落实到实处,务必详细收集、记录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并作好实践日志记录,实践单位反馈书等材料。
(五)实践总结与成果评定办法:
1、学院召开社会实践活动专题报告会,各团队应准时出席。
2、各系在报告会上,分别进行成果展示,包括图文资料,实践体会等。
3、学院举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各系通过设计宣传展板的形式公开展出本系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4、学院根据成果展示、总结材料,给出综合评定,进行总结表彰。
(六)奖励办法:
通过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实践反馈以及专题报告会,对于出色完成实践目标,成果杰出的团队予以嘉奖。具体奖励办法见《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草案)》
二、实践活动主要工作流程
(一)联系确定实践地点
申报学院团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地点,为便于联系,团队可到院团委开具有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并最终落实相关事宜。
(二)组建团队
根据实践需要和选题实际组建团队。
(三)制订实践方案
围绕实践主题,根据实践地实际需求,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学科优势,选定活动内容,确定实践课题和活动计划(含行程安排、活动内容安排及团队成员分工等)。
(四)重点团队申报
各系团总支负责老师将填写的《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报书》、实践方案、经费预算等于6月上旬上报院团委。
(五)审批
6月中旬,院团委组织对申报重点团队予以审核,确定组建重点团队。
(六)会议动员
6月下旬,校团委召开各实践团队队长、指导老师动员会议,下发有关材料,明确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七)团队授旗、出征仪式
7月初,将隆重举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授旗、出征仪式。
(八)开展实践活动
7月5—7月20日,各团队根据计划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时间一般为
2周,各团队原则上需在学院团委统一要求的实践时间内完成实践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实践时间,团队负责人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三、总结工作
(一)材料申报
为保证及时全面总结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各团队务必于开学前向学院团委上报成果材料,其中含以下内容:
1、实践调研成果(如社会调查报告、论文等)。2、团队总结成果册3、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或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每人一份)。4、至少五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要求比较清晰,电子版要求较高的分辨率),活动相关DV材料。5、接收实践单位评语。6、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7、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评价题词。
(注: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活动评比挂钩,希望各个团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二)经费审核报销
院团委将根据有关团队的实践实效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请各系、团队保留好有关票据。
(三)评奖表彰
实践活动结束后,院团委将根据各团队实践计划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组织评审各项集体和个人奖,并将结果报请校暑期社会实践领导组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