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抢劫“减压”获刑5年
自称开公司养活一大家子12口人 抢钱后情绪没能得到发泄 当庭悔罪被轻判
本报讯(记者付中)“我就是压力太大了!”在庭上,35岁的公司老板于某这样解释自己实施抢劫的全部动机。
记者上午获悉,因在看房过程中抢劫女房主,于某被通州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整个庭审过程中,这个身高近1.8米的大男人几度泣不成声。
他说,抢劫并无预谋,只是为了寻求某种刺激,借此缓解心头巨大的烦闷和压力。他说:“抢劫的前几天,我已经感到胸口憋闷得不行了,但抢劫后,这种情绪并没能得到发泄。”
于某说,他2000年来京,打了4年工,经过努力自己开了公司。
此后,他将父母、姐姐一家、妹妹一家总共12口人全部接到北京,还给他们买了房,他和妻子则住在办公室。
由于亲戚们大都已经下岗,全靠于某一个人养活,他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
他表示,因为受不住压力,他曾萌生自杀的念头。“当时我站在我家12楼的楼顶上就想跳下去,但我想到身后还有一大家子人等我养活,就又退缩了。”
去年6月17日,于某想为公司新租一处办公地点,通过网上查找,与房主张女士预约看房。
6月19日上午,于某来到张女士位于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小区的房屋。
于某说,当张女士引其到衣帽间查看时,“脑子里一下就浮现出犯罪分子行凶的画面”。
忽然间,于某从身后捂住张女士的嘴,将其拖到衣帽间,逼张女士交钱。张女士吓得赶紧将手包交给他。
时隔9个月后,于某带儿子到丰台区一家影院看电影,被恰好也来看电影的张女士认出,于某随即被抓获。
法庭上,于某表示认罪。他的律师认为,于某有“阶段性行为障碍和异常”,但该症状并未进行过司法鉴定。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到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于某当庭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并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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