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端殴打后,王树风为报复泄愤,竟驾车追赶并撞向人群,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树风提起公诉,以窝藏罪对犯罪嫌疑人霍从金提起公诉。 发生纠纷 34岁的王树风是江苏宜兴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驻上海的材料保管员。
因工作需要,公司配给他一辆尼桑牌轻型普通货车(俗称客货两用车)在上海使用。今年3月23日晚,王树风和朋友霍从金、张某驾驶尼桑车一起到宝山区的一家饭店吃饭,三人喝掉了一瓶高度白酒和十几瓶啤酒。当晚10时左右,三人乘着酒兴,驾驶尼桑车至宝山区江杨北路、富锦路附近,下车准备找地方消遣。当王树风独自走到江杨北路附近绿化带时,与三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擦肩而过。走出没多远,王树风听到有人叫喊,刚回头即被几个小伙子用砖块砸倒在地,王树风连呼“救命”,打人的小伙子被随后赶来的两个年轻人拉走。王树风从树丛中爬起来后,发现自己头上的伤口在流血,心想自己无缘无故遭到殴打,非常气愤,就用手捂住伤口走回江杨北路寻找同伴,想要伺机报复。 开车撞人 此时,霍从金和张某开着尼桑车兜了一圈后正好回到江杨北路,王树风看到车子,便叫霍、张两人下车,自己开车逆向行驶,追赶打他的那群年轻人。拐入铁印路后,王树风发现那群年轻人正沿着铁印路行走。丧失理智的王树风驾车直接撞向人群,最终造成被害人冯某死亡、豆某轻伤的悲剧。撞人后的王树风没有刹车减速,而是加速逃离了现场。回到暂住地后,王树风电话告诉了霍从金事情经过,并要霍到现场察看情况。霍从金赶到王树风的住处后,认为警察不一定会查到王树风,劝王不要去自首,一天后又开车把王树风送到嘉定长途汽车站,帮助王逃离上海。3月27日,王树风在江苏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 帮助逃匿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树风为报复他人,采用驾驶机动车撞击的方法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霍从金明知他人犯罪,仍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魏珉郭剑烽)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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