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我部组织编制了《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邵明昶
联系电话:(010)66556378
传真:(010)66556390
电子邮箱:shaomc@hotmail.com
附件:1.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放射性物品 运输 办法 意见 函
附件二: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卫生部
国防科工局
海关总署
民航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核集团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中核四○四总公司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同位素有限公司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海门伽玛星探伤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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