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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寺地区抗震救灾应急处置方案

作者:佚名 日期:2008年05月21日 来源:不详 人气:

根据市区抗震救灾会议精神,为了及时有效地抗震救灾,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上清寺地区抗震救灾应急处置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经研究,成立上清寺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人员组成如下:
     指挥长:陈  勇    负责指挥全面工作,在处置灾害中负责向上级请示、向下级传达命令。
常务副指挥长:
                 范小华   上清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信息收集、地质检测、灾后卫生 防疫工作
     副指挥长:陈长禄  上清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辖区治安和稳定工作
                    黄嘉玮 上清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负责抗震救灾的宣传和群众工作
                    王远富 上清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辖区居民群众的现场疏散和善后安抚、捐赠工作
     成   员: 曾令合 渝中区公安分局上清寺派出所所长
                  梁  鹏     交警上清寺大队大队长
                  黄  伟     消防支队特勤四中队中队长
                  熊家乐    两路口房管所所长
                  赵和平    人民村房管所所长
                  周  兵  上清寺街道综治办主任
                  龙红兵 上清寺街道党办副主任
                  陶继康 上清寺街道行政办公室主任
                  张文静 上清寺街道社区建设科科长
                  尤志越 上清寺街道城建城管科科长
                  刘 红 上清寺街道经济发展科科长
                  张靖勇 上清寺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建城管科,范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尤志越任副主任,街道城建城管科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
    (二)抗震救灾工作职责及任务
    ⒈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职责
    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应急处置;负责抗震救灾现场的指挥;调动地区内人员、物资、车辆;与有关部门协调决定疏散区域和范围;正确引导舆论报导,及时稳定群众情绪;督促协调灾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⒉办公室职责
    由城建城管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收集信息、人员调配,组织社区对危岩、危坎、危房、危树检测工作,及时掌握各社区检测点情况,按照地震灾害情况及时向区长公开电话、区安监局上报情况。
    ⒊各工作组职责
    宣传报导组:由党工办成员组成,组长:龙红兵。
负责现场宣传和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并负责收集现场的有关资料、图片,及时上报信息。
    后勤保障组:由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组长:陶继康。负责资金、车辆、物资的调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治安稳定组:由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组长由周兵担任。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和辖区治安,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
    企业楼宇组:由发展经济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由刘红担任。负责协调组织商务楼宇、企业单位安全疏散及灾后安全评估工作。
    救助、安抚组:由社区建设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张文静。震灾发生后负责社区居民疏散、安抚、捐赠工作;同时现场协助党工办搞好宣传和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应急抢险组: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张靖勇。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的安全;负责抢救人员及国家财产的安全。
    (三)地区各部门(机构)职责
    交警、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灾地区的交通、社会治安保卫工作,对不服从紧急避难的群众应强制带离危险区,及时实施交通疏导。
    居委会:1、开展地震灾害巡查和监控;2、告知人员财产撤离路线、避难安全场所;3、临灾前,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和协助抢险队伍疏散、撤离危险区内的群众;4、与区有关部门一道,妥善安排和救济灾民。
    房管所:负责所管房屋的监测和抢险救灾。
    人民小学、五十七中:提供疏散场所。
    特勤四中队:提供25-30人抢险人员,2台抢险车辆。
   (四)疏散场所:人民小学、五十七中
    二、处置程序
    (一)当辖区内发生灾情或险情,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反馈的灾情或险情状况,即灾情隐患大小、危及对象和范围等因素,确定是否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灾害或险情确定所需参与应急抢险的部门。
    (二)由指挥长发布命令。根据灾情大小,由指挥部组织、调动各参与应急抢险部门实施对受灾人员紧急撤离避让,临时安置。同时,将灾情上报区值班室、区安监局、区地质办。
    三、应急响应
在发生较大、特大灾祸时,请各单位服从渝中区人民政府、渝中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清寺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协调;对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抢险人员的调动不得讨价还价,拒绝调动和阻碍救灾抢险工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辖区单位应按照抗震救灾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落实抢险人员、车辆等,在紧急情况下由区政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清寺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调派。
    四、保障措施
    (一)辖区相关单位、居委会要分别成立应急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认真落实。
    (二)合力共为,各施其职。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应急防范能力。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加强检查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社会单位、居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居民群众宣传抗震救灾知识,不听信谣言,指导群众掌握面对灾害的应急措施和避灾措施、撤离路线,使每个群众真正了解和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确保有效避灾。
    五、灾区的善后处理工作
    ⒈灾民的安置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受灾后灾民的安置工作,按照有单位的由受灾人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解决,实行系统包干。无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系统解决的原则进行。
    ⒉灾民的救济工作。由街道社区建设科通过区民政等部门,根据受灾灾民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救济,帮助居民渡过难关。
    ⒊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单位内部由单位自行组织人员消毒,公共地段由街道城建科组织消杀队员进行消毒,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4.灾区的安全评估工作。企业、楼宇的安全评估由经济发展科牵头组织实施;居民物业小区、私房的安全评估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危岩、危坎、危树的排危由城建城管科组织实施。
 
区长公开电话:63814444
街道值班电话:63862433(传真)   6386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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