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海口市交通局公布了本年度第一批石油价格改革交通行业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出租车)。根据其中的测算标准,海口市燃油出租车每月每辆可获补贴669.74元,燃气出租车每月每辆可获补贴60.27元。
据介绍,省财政厅下达海口市2008年度第一批石油价格改革出租车行业财政补贴资金近144万元,目前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出租车企业。 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2008年度第一批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营运时间为全年12个月,即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燃油补贴测算根据车辆在本年度的实际营运时间,按车辆全年实际营运月数进行补贴。 据介绍,海口市出租车行业今年的燃油补贴和去年一样,出租汽车按每辆进行补贴。据测算,同排量的燃气出租车,每日实际耗油量约为单用燃油的出租车每日实际耗油量的9%,所以燃气车的补贴标准按燃油车补贴标准的9%予以核算兑付。 这次出租汽车补贴资金为1439905元,海口全市出租车共1950辆,其中燃油车26辆(其中一辆燃气车5月份改装为燃油车),燃气车1925辆(包括一辆汽改油的车)。此外,从3月份开始,该市有部分出租车陆续退市。海口出租车行业每辆出租车能获取的财政补贴的标准,正是基于上述数字经测算而来。 海口市交通局强调,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补贴资金,保证补贴资金在7月1日足额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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