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的通知》(甬教计〔2008〕217号)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政策的对象。在北仑区教育局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符合免杂费条件(由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认定)并取得学籍的学生。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的标准。区教育局根据甬教计〔2008〕217号文件规定免费提供的教科书范围进行征订,区财政局根据区教育局征订数量按实拨付。 三、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作业本)范围及选择。包括国家课程教科书、地方课程教材和与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以及配套推荐学习资料(每学段、每学科至多选用一种)。按市教育局每年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目录选用教科书,并向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免费教科书由区教育局教研室和仪器站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确定教学用书目录(含音像教材、学具),由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统一征订;作业本在不超出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由学校自行选订后报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审核。 四、免费教科书(作业本)采购。国家课程教科书、省级地方课程教材和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由北仑区新华书店提供,音像教材、学具由教育装备部门提供,作业本由市教育局确定的校簿定点企业提供。 五、免费教科书(作业本)配送。根据征订目录由各供货商在每学期开学前,按学生人数、选定的教材(作业本)品种等配送到校。 六、免费教科书(作业本)经费列支渠道及使用范围。实施免费教科书(作业本)的经费全额列入区级教育部门预算,由区财政局全额拨款,且视每年学生变化及收费标准调整情况进行核定。区财政局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核实后将免去的教科书费(作业本)金额直接拨至区教育局,再由区教育局统一支付。 教育局对下拨的教科书(作业本)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和挪用。 七、教科书(作业本)资金结算、支付办法。供应商根据学校签署的有效供货单(由经办人及学校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统一到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结算。 八、建立部分课程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确定小学《音乐》、《美术》,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进行循环使用试验。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的教育装备,由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循环教科书使用时间为三年。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使用未满三年,除学生增加及部分破损外(破损教科书需经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审核)将不再征订。 九、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义务阶段学生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政策实施后,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教辅资料、作业本和讲义费等的一切费用。 x教育局 x财政局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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