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农村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加快构建农村新型市场流通体系,有效解决当前农村市场消费不安全、不实惠、不方便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繁荣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按照《楚雄州商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通过在交通沿线、中心集镇、人口密集区建设和改造一批“农家店”,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群众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市场繁荣,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坚持以承办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承办企业获发展与农民群众得实惠相结合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从2007年7月开始,用半年的时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我县新建和改扩建65家“农家店”,其中日用百货“农家店”50家,农资“农家店”15家,基本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逐步解决农民消费安全问题。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主要内容和运作方式
(一)主要内容。引导城市连锁经营企业和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乡镇级“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其从事农资、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村级“农家店”以综合性经营的零售服务为主。“农家店”的具体建设和改造,必须按商务部印发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标准执行。此外,倡导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进行“工商联手”,研发并生产适合当地消费特点的自有品牌消费品。
(二)运作方式。一是引导承办企业直接到乡村投资建设、改造连锁“农家店”;二是鼓励承办企业通过吸引小型企业加盟的方式到乡村建设、改造“农家店”;三是支持承办企业通过自愿结合、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农家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负责承办我县该工程的大姚县虎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州供销联社农资公司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商务工作,协助县领导小组将辖区内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抓紧抓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真正把这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工程落到实处。
(二)形成合力。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贸委)要切实担当责任主体,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共同指导、帮助承办企业按照规划和标准做好“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和初验等相关工作,并注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工作档案,同时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指导,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推进农村连锁经营发展。乡镇、村要积极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创造条件,做好用水、用地、用电等方面的协调服务。承办企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接受经贸部门的指导,定期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随时保持信息联络,真正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进度安排
7月25日前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布点工作;
7月底全面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8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月对建设和改造的“农家店”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完善;
10月初组织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初检,并向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上报请求验收资料;
10月底,迎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的检查验收;
11月,整理相关资料,并上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