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林西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认真开展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关于监督工作
截止目前为止,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七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项。在常委会会议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及林西县林西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动物防疫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此外,县人大常委会把药品监督管理法做为监督的重点,连续两年对其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管理法的执法检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地遏制了假冒伪劣药品、虚假广告宣传、药店不按规定出售处方药、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县医药生产经营市场依法、规范运行。
围绕促进“一府两院”公正司法问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了人大监督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加强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保证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我县的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已于2005年结束, 按照上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从2006年到2010年在全县公民中组织实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在第二十二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要求县人民政府扎扎实实地安排好每一年度、每一环节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公民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爱国意识、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为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保障。
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常委会还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自查,解决了一些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还突出对经济工作、全县社会发展及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监督。
今年常委会坚持围绕全县工作的大局,着眼十四届三次人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同级财政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及1至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还将在十二月份十四届二十三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加强了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几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情况、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今年又组织了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对县政府提出要集中精力抓好矿业经济,加大对工业经济的调度,鼓励老企业的挖潜改造、扩大生产,积极发展新企业,千方百计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好项目引进等审议意见,为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加强了对农牧业产业化情况的监督。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和听取报告,针对奶牛养殖、食用菌种植等方面缺少龙头企业的支持和保障、流通领域的拉动力和带动力还不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提出的建议,在奶源基地建设、乳品深加工、食用菌深加工等方面增加投入,加大引进龙头企业力度,并在甜菜种植、奶牛养殖、食用菌栽培这三大产业的经纪人队伍和专业协会的建立与发展、对农民生产技术的培训、为农民提供技术及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使我县农业三大支柱产业进一步延长了产业链条,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奠定了基础。
此外,还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力资源管理情况、科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城市管理工作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工作中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常委会把这项工作列为监督重点,同时要求县政府和职能部门借鉴外地经验,解决林西镇城区交通拥挤、秩序混乱的现状,并在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林西县林西镇城镇管理暂行规定》及《林西县林西镇出租车和非机动车管理暂行规定》两个报告,并做出了《林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关于林西县林西镇城镇管理暂行规定及林西县林西镇出租车和非机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决议》,为我县城镇管理工作迈向正规化、法制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县人大常委会共对“一府两院”提出9项审议意见。这些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各项报告后,经过法定程序,形成的比较集中的、客观的、并具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的重要监督意见。这种对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做法,使人大监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人事任免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任前考察及供职发言,并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的健康开展。今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名,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4名,任免“法检”两院工作人员11名。
今年,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两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常委会对被评议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听取了述职报告,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人员述职情况进行了测评,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议工作把人大依法任免干部和对干部的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为民所用”及依法行政意识。
三、关于代表工作及信访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把坚持与代表的联系,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人大常委会每次组织的执法检查、调查和视察活动,都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并认真对待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召开代表座谈会,向人大代表们通报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县人大常委会为代表参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代表们对此表示满意。
在2006年县十四届三次人代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 件。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整理,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加强对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责成专人负责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落实、答复。县人大常委会已在十四届十九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四届三次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到目前为止,上述建议、批评和意见,已解决的6 件,因条件限制需延期解决的8件,不能解决的 3件。
截止现在,县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90件(次),群众来信来访中主要涉及农村土地、荒山承包、退耕还林还草、对法院判决不服问题等。针对这些来信来访,常委会依据信访接待处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要求,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办复率达100%。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化解了一些矛盾,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四、关于乡镇人大换届选举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我县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于9月下旬开始,现正按方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进行,选举日定于11月26日,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在12月中旬以前完成。
五、关于自身建设
在自身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1、加强学习。县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常委会议程,先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听取有关法律的知识讲座;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市、县组织的相关培训班。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工作水平,增强了履行职责的能力。
2、追求务实的工作作风。把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作为工作的基础,注重调研的广度、深度和参与度。常委会议题包括一些主任会议议题,都在会前进行调查研究。实行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票决制,凡列入审议议程的报告,对其满意与否,都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视审议、视察意见的落实和跟踪督查,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落实2003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视察意见情况的报告,以促进执行和办理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县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定、集体行使职权,任何问题的决策都依靠集体智慧表决,以减少决策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充分发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
4、切实加强班子自身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以健全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头脑,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班子成员真正做到讲政治、讲正气、勤政、廉政,切实履行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