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促进农村教育发展,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为顺利实施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 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颁布实施《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实现区域教育的科学规划和协调发展。 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打造“和谐教育”。着眼于建设文化大省和教育强省,统筹教育事业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统筹区域和城乡教育,统筹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切实提高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 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以理论武装为基础,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高校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的能力。完善高校党代会制度,配强配好高校领导班子,全面实行高校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制。加强领导干部的培训学习,通过组织党委书记读书班、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赴国外培训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推动高校干部交流与流动,加强高校后备干部培养与锻炼。 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广泛宣传教育事业发展成就,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研究掌握社会舆情,主动引导社会热点,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高质量办好《教育信息报》等一报五刊,继续加强教育门户网站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教学科研工作,促进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的紧密结合。 二、切实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努力协调好社会、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关系,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督促落实中小学德育导师制,举办“德育导师”培训班,推广“好导师”工作经验。以“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为契机,加强中小学德育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努力在各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的教学研究。继续与公安、文化等部门形成合力,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督查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13号文件落实情况,大力开展基本国情、省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浙江精神。加强思想理论课程建设,建好浙江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中心。建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基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开展“绿色校园网络”创建活动,扶持建设200个高校精品社团,按1:15-20配备大学生导师。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完善二级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设立高校“育人奖”,评选表彰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动高校健全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体系,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为学生服务之中。全面落实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稳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运行。 全面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高校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重视加强对引进人才、出国出境、毕业生等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健全党员学习机制,完善党员管理办法,丰富党建内容,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二级学院党建工作新机制,继续加强对高职院校和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指导。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和落实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继续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督。建设好下沙、滨江、西湖区三个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加强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体育和美育改革,实施新体育课程标准。扩大体育、艺术“2+1”项目试点,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都要开展体育、艺术“2+1”实验活动。深入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省所有高校和50%以上的中小学校完成测试。贯彻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继续推进高校和中小学艺术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好第五届全省中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推进校外课外艺术活动的发展。加强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深入推进学生军训工作。拟定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制定并颁布素质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三、基础教育抓均衡,重点促进农村教育发展 健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农村综合改革,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职责,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推动形成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从2006学年(秋季)开始,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 按照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要求,召开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重点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四项工程”,资助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营养餐和免交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等;完成7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和37万平方米食堂改造工程;培训12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逐步使农村中小学达到国家和省定办学标准。 协调发展各类基础教育,巩固提高基本普及15年教育成果。全面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筹备召开全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争取75%的乡镇建成中心幼儿园,并努力把学前教育向农村、山区、海岛延伸。加快发展优质高中教育,扩张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和规范民工子女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快民族高中教育发展步伐,确保完成西藏班、新疆班招生任务。发挥盲人教育资源中心、听障教育资源中心和智障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启动省级示范特殊教育学校认定工作,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水平。 促进督政与督学的结合,加快教育督导的规范化建设。继续督促和推动各地创建教育强县,完善区域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制定并实施“浙江省中小学校园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装备水平。 四、高等教育抓质量,重点加强优势学科建设 筹备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切实把高等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加强高等教育宏观调控,促进高等教育内涵提升,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新建校园,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开支,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教学投入,着重提高教学质量,着力提升办学水平,不断促进产学研结合。 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积极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向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挺进,重点扶持若干所省属高校发挥优势,向国内一流大学冲刺,引导其他高校突出重点,办出特色,以特制胜。继续投入2000万元建设200个省级重点学科,投入1亿元建设20个“重中之重”学科,投入330万元建设1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完善大学科技园孵化功能及其支撑服务体系,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增进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全方位合作。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高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 继续实施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组织评选第二批高校教学名师,评定100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00门精品课程、100本重点建设教材。启动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高校实践教学。以大学生学科竞赛为基础,建设20个学生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落实加强本科教学的措施。组建经济学等11个省属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做好教育部对我省5所高校教学工作评估的迎评工作,督促学校保障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继续做好研究生论文抽检与优秀硕士论文评比工作,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 加大高校专业调控力度,加快紧缺人才的培养。继续开展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遴选新一轮200个重点建设(品牌)专业,引导高校兴特色、创品牌。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新材料、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现代农业等专业,提高工科类专业布点数量。建设电子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数控技术、电子商务、动漫、软件技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会展10大类紧缺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加大IT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成长立交桥,适度扩大面向全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的范围,继续支持高校重点专业以“2+2”模式面向全省选拔学生,开展软件工程专业本硕连读试点。提高紧缺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增强人才培养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工程。发挥高教园区集中办学的优势,整合高校教育资源,构造大型设备、资源、信息及优质科技环境共享的公用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好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启动建设若干共享型实验室、素质教育基地和高职共享型实训基地,推进高校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构建高校教师调配市场,努力实现高校间的互联互通和高等教育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 << 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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